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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k8国际唯一|温州市政府专门出台这个‘’办法‘’献爱心!快来看谁受益?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5-10-15 18:11:06    次浏览

好消息!好消息!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温州市政府专门出台这个‘’办法‘’献爱心!快来看谁受益?怎么办~社会救助制度,及时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温州市临时救助办法》,自2016年11月20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温州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即行废止。 临时救助是什么?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那么什么人群又应该如何申请临时救助?让我们一起看看吧!谁可以申请临时救助温州市户籍人口、持有温州市县级以上(含,下同)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人口、困难发生在本市的在温就学学生、突发意外事件发生在本市的其他流动人口。临时救助对象,包括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家庭对象1、指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员突发大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3、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个人对象指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如何申请、如何审批临时救助 紧急审批程序:因紧急情况需立即采取措施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先行救助,确保救助措施在24小时内到位,同时告知县级民政部门,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严重后果。待紧急情况解除后,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申请临时救助需要哪些材料申请临时救助,应填写《温州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提供身份证件的,可通过便捷方法对其身份进行核实。(2)《温州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3)申请人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授权书。(4)因病申请临时救助的,需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对提交材料不齐备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按规定予以补齐。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什么情况不能给予临时救助根据《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或个人不予实施临时救助:(一)拒绝授权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二)不配合管理审批机关调查,不说明致困原因的。(三)隐瞒家庭或个人真实财产、收入以及其他受助情况等,出具虚假证明的。(四)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五)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特殊情况(1)因交通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供救助。(2)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提供救助。(3)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临时救助有哪些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可采取发放救助金、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等救助措施。(1) 实物救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求,向其提供衣物、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或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2)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协助其申请;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服务的特殊困难对象,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其提供相应的转介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县级民政部门可将临时救助中具体服务项目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鼓励、支持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临时救助。来源:温州市民政局